2022年4月,在临沂市兰山区某社区门前,刘X在疫情防控时与魏X发生争执,刘X用喊话喇叭殴打魏X头部,致其头部创口,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刘X委托了在山东临沂执业超11年的许仙凤律师代理案件。许仙凤律师接手后,先为刘X详细说明责任关系,给予专业法律意见。这是她的办案习惯,会先让当事人清楚自身所处的法律状况,以便更好地配合后续工作。
在了解案件后,许仙凤律师认识到调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她凭借多年处理刑事和婚姻家庭领域案件的经验,积极与双方沟通。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化解双方的矛盾,达成和解协议对当事人最为有利。她向刘X说明和解的重要性,刘X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希望律师从中协调,并向对方当事人表达歉意,表示愿意积极配合相关事项。在许仙凤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与此同时,在牟X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中,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于2023年6月5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许仙凤律师在介入此案后,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发现牟X销售笑气的金额未能查清。她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积累,向检察院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她认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应轻易起诉。她的意见引起了检察院的重视。
而在孙X故意伤害案中,一审法院认为孙X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孙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许仙凤律师代理上诉程序。许仙凤律师与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搜集到了关于事发经过的情况,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她注意到被害人刘X酒后因琐事对孙X产生误会,对孙X实施辱骂并欲用马扎及水果刀对孙X实施伤害等细节。这些细节在案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最终,刘X故意伤害案中,检察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犯罪情节轻微,刘X认罪认罚,决定对刘X不起诉;牟X非法经营案,检察院仍然认为牟X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牟X不起诉;孙X故意伤害上诉案,法院综合考虑现有证据和庭审查明的事实,确认刘X亲属的经济损失为46908.7元,因被害人刘X在本案中存在过错,根据双方责任的划分,孙X按照60%的赔偿比例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X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8145.22元,刘X家属所诉超出部分及其他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被告人孙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许仙凤律师认为,在刑事辩护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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