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某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某民营企业高管立案侦查,然而立案长达近六年,既未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也未进行传唤或讯问。直到20XX年,当事人通过报案人得知自己被刑事立案,这才委托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介入维权。
赵磊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职务犯罪、重大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等复杂、疑难刑事案件中具备精湛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所在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位于沈阳市,在他的带领下,律所已承办刑事案件数千件,其中在多类重大、复杂、知名案件中取得突破性成功。
赵磊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工作。他凭借深厚的刑法学、证据学及诉讼法学理论功底,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首先,他发现合同相对方系公司,而非个人,当事人作为公司总经理,其行为系职务行为,合同签订、履行、付款及后续沟通均为公司行为,报案人所控告的所谓“诈骗行为”,实际上是两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这属于主体不适格问题。其次,他通过调查发现,涉案船舶因发动机故障、被第三方撞损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且发动机已被卖方自行拆除收回。当事人离职后仍协助卖方寻找买家、沟通和解,甚至个人垫付款项以弥补对方损失,这足以证明其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最后,他还指出本案系涉外合同,依法应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而立案单位仅为派出所,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同时案件立案近六年,无任何实质侦查进展,符合法定撤销案件条件。
基于以上分析,赵磊律师依法向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详细阐明本案系民事纠纷,不应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并指出公安机关程序违法、立案不当等问题。在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及赵磊律师的持续跟进下,公安机关经重新审查,最终认定本案“没有犯罪事实”。20XX年,某市公安局正式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决定撤销该起“诈骗案”,长达六年的刑事立案阴霾终于得以驱散。
赵磊律师作为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沈阳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法学交流,秉持着实现“有效辩护”与“专业深耕”的执业理念,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这起复杂的法律难题,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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