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XX在20XX年X月入职某水泥公司担任保安,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月工资为2500元。20XX年X月,公司以减员增效为由向刘XX发出裁员通知书。然而,公司既未依法履行裁员法定程序,还拖欠刘XX20XX年X-X月的工资,也未足额支付其在职期间的加班费,更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双方就工资、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刘XX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仅支持了拖欠工资及少量经济补偿金。刘XX不服仲裁结果,委托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贾小燕律师诉至法院,主张拖欠工资、12年加班费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贾小燕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仔细查阅了刘XX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
贾小燕律师至今已有六年时间,在这六年里,她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在面对刘XX的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她长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方法,在本案中,这种执业方法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意识到公司裁员程序存在违法点。她深知劳动法律的各项规定,在审查案件时,着重关注公司裁员是否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是否向劳动部门报告等关键环节。而且,她还结合自己曾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经历,对公司的行为进行了全面分析,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准备,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公司辩称裁员程序合法,不认可加班费主张,仅同意按仲裁结果执行。贾小燕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她提交了考勤、工资明细等证据佐证加班事实及工资拖欠情况,同时证明公司裁员未向工会/职工说明情况、未向劳动部门报告,且刘XX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属优先留用人员,构成违法解除。在开庭前,贾小燕律师还补充提交了一份公司内部关于裁员决策的会议记录,进一步证明公司裁员程序违法。最终,法院采信了律师的核心意见,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持拖欠工资7500元、部分加班费1710元及违法解除赔偿金62500元,判决公司合计支付刘XX71710元,驳回公司抗辩主张。
贾小燕律师处理此类劳动争议案件时,一贯采用先固定核心书证再梳理事实脉络的方法。她会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核心书证,然后根据这些书证梳理案件事实,找出关键的争议点。她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工伤等领域。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她总是用心对待每一份委托,认真负责每一起案件,注重沟通效率与服务质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规范、高效的法律服务,用法律专业能力守护公平正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