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XX某公路工程项目工地,职工汪X受雇于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时,铁架掉落砸伤其右腿,致右下肢毁损伤,被认定为工伤四级伤残且部分生活自理障碍,还需配置组件式大腿假肢。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工伤保险待遇及劳动关系解除相关赔偿上产生分歧。这种纠纷若不妥善解决,会使汪X的权益难以保障,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来维持后续生活和治疗。云南昆明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起在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了汪X的委托。
满林强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其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他曾作为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具备较强的证据收集和分析能力。在本案中,他积极收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医疗费用凭证等材料。通过这些材料,明确了法定赔偿项目,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长期待遇、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并确定了计算标准。这为后续的协商和仲裁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考虑到用人单位已投保团体意外险,满林强律师提出将保险金纳入总赔偿框架。他曾处理过众多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深知如何平衡双方利益。一方面,降低了用人单位现金支付压力;另一方面,确保了职工权益最大化。同时,针对职工“一次性解决争议”的核心诉求,他明确协议需涵盖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及劳动关系解除相关费用,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这种全面且务实的协商策略,为仲裁调解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仲裁委主持下,满林强律师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代理人进行多轮磋商。他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知识,重点围绕赔偿总额、分期支付节点、保险金归属、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谈判。他明确提出保险金由用人单位协调保险公司直付职工,并计入总赔偿,同时强调逾期支付需承担利息及强制执行风险。经过艰苦的谈判,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形成了书面调解协议。
经仲裁委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向职工一次性支付工伤及劳动关系解除相关赔偿、补偿共计92万元。满林强律师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工伤(工亡)领域尤为专精,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他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决胜诉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展现了其高超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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