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校学生范某先后以虚构共同投资公司再发行股票获利、谎称拥有低价手机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累计诈骗金额达50多万元,达到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同年11月,范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当日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江苏省南京江宁某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范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范某家属委托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刘智律师执业至今承办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
接手案件后,刘智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范某,仔细询问案件事实经过、主观心态及案发后的行为表现,发现范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通过查阅卷宗材料,梳理证据脉络,刘智律师精准分析案件定性及量刑情节。他还与范某家属积极沟通,推动家属与两名被害人进行赔偿协商。刘智律师执业以来比对过上千份类似案件证据,凭借丰富经验,在协商中把握关键。
在案件开庭审理时,刘智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发表罪轻辩护意见。他指出范某构成自首,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已全额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考虑到其在校学生身份,若判实刑将影响学业。刘智律师担任过仲裁委相关专业委员,在法律实务中经验丰富。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范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也被依法采纳。范某虽因诈骗罪面临重刑,但在刘智律师的专业辩护下,获判缓刑,得以继续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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