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袤天地中,交通事故和合同纠纷是常见的两类案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涉及到保险赔偿的责任比例划分、非医保用药的赔付认定等关键问题;合同纠纷里,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当事人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都是争议的焦点。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大众往往认为按照常规思路处理即可,但实际操作中却困难重重。比如,在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全额赔偿?非医保用药能否获得赔付?合同协议是否真的合法有效?面对这些问题,许多人往往感到迷茫。而在株洲,有一位能巧妙应对这些难题的律师——刘苗。
刘苗律师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他已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作为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这一身份意味着他站在了应用法学研究的前沿。要成为该研究会理事,需要在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方面都有深厚的积累,不仅要对各类法律问题有深入的研究,还要能将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为法学的发展和应用贡献自己的力量。刘苗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研究会中不断探索和研究,为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2020年7月27日22时许,郑X驾驶小型轿车载乘朱X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且逃逸,郑X负次要责任,朱X无责任。朱X受伤后损失巨大,其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阳财险某支公司和阳XXX公司赔偿相应款项。然而,阳XXX公司不服上诉,提出责任比例、非医保用药和护理费标准等问题。刘苗律师作为朱X的代理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在这个案件中,保险公司提出按70%比例赔偿的抗辩,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此时,刘苗律师作为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的优势凸显出来。他深知保险先行赔付原则及保护受害人权益的立法目的,通过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大量类似案例,他从专业的理论视角出发,为二审法院提供了有力的论证。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商业险全额赔偿的判决,为当事人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
在非医保用药问题上,保险公司以“非医保用药”为由扣减医疗费。刘苗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对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的主张应承担举证责任。他通过收集和整理大量的证据,包括朱X的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等,证明这些非医保用药均为治疗伤情所必需。最终,法院因保险公司举证不能,支持了刘苗律师的观点,7904.87元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获得全额支持。
对于护理费标准,刘苗律师提供了护工出具的收费证明、收据及当地护工市场行情资料,证明180元/天的标准处于合理范围。他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市场行情和案件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护理费。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刘苗律师的答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朱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
在合同纠纷案中,易X与易XX系兄弟关系,因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纠纷。易XX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主张其个人68平方米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协议系受胁迫签订等。刘苗律师作为易X的代理律师,全面收集并整理了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不仅是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还是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这一身份要求他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法律知识传播能力。在这个案件中,他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表达能力相结合,向法院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针对易XX提出的68平方米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内的问题,刘苗律师指出易XX已在两次协议中签字确认,且已实际领取全部补偿款,其事后否认违反禁止反言原则。他运用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进行了有力的抗辩。在对抗“胁迫”主张时,刘苗律师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指出易XX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刘苗律师的答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苗律师始终秉持“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他不仅在专业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还担任着株洲市天元区法理斗争支援排法理宣传员的职务。这一职务要求他积极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他深知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人文关怀,为当事人提供有温度的专业服务。无论是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同事务还是房产纠纷等领域,刘苗律师都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尽责的执业态度,成为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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