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方X受亲友所托,提供支付宝账户转移涉黄平台资金175.1万元,获利2000元。案发后,方X主动投案、全额退赃、认罪认罚,但其身患疾病需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仍面临重罪指控。
张丹华律师于20XX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在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案卷,精准找到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张丹华律师深入分析团伙内部分工、当事人具体行为,通过证据链梳理,成功论证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同时,结合当事人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提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她还提交病历、子女证明,激活《刑法》第72条缓刑条件,并通过审前社会调查突显再犯风险可控。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张丹华律师一贯会深入分析案件事实,精准找到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结合当事人的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提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她还会关注当事人的人道情况,为当事人争取缓刑。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方X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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