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4日19时许,索某无证(驾驶证过期)驾驶摩托车在周至县楼观镇鹿马村附近,与同方向刘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刘某某死亡。事故发生后,索某心里害怕,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他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可能不会被发现。
可纸包不住火,经交警大队侦查,确定索某为事故嫌疑人,并电话传唤他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索某这下慌了,自己尝试解释情况,却越说越乱,心里十分焦虑,不断自我怀疑,担心会面临重刑。
经人介绍,索某找到了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的冯剑律师。冯剑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他在梳理材料时,发现索某虽然逃逸,但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这是一个关键细节。
围绕这个细节,冯剑律师制定了辩护策略。他指导索某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家属沟通,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履行,拿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同时,收集索某家庭困难等相关证据,为从轻处罚做准备。
庭审上,公诉机关认为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逃逸,应追究刑事责任。冯剑律师则提出,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家属也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取得了谅解,建议从轻处罚。经过激烈交锋,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
听到判决结果是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时,索某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发生事故别逃逸,主动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第二,积极赔偿受害者,取得谅解很重要。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犯错后及时补救很重要。在这个案子里,冯剑律师抓住索某坦白这一关键细节,为他制定辩护策略,最终帮他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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