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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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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616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抢注商标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判令侵权人赔偿损失,法律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抢注商标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判令侵权人赔偿损失。

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后,原权利人丧失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未经许可不能够在自己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不过,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权利并不同时转让。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提交给中国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专利还可以通过实施许可的方式,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专利的实施许可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三种方式。其中,排他许可就是许可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仍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对同一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二、专利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专利转让需要个人与公司双方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然后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

3、证明材料(《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商标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但也反应出现今人们对专利权的维护意识越发深刻,因此我们不管是在生活、经营活动中更要尊重他人的专利权,不恶意抢注商标、不抄袭剽窃他人专利,另外对于自己的权益也要格外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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