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杨浦区,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A起诉要求B赔偿各项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这起案件拉开了纠纷的序幕。
麻烦在哪儿呢?原告要求房主C承担30%的选任过错责任,而C辩称自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若被采纳,C将面临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约17.8万元的损失。
此时,A找到了在上海杨浦区执业多年的于彩霞律师。于彩霞律师深耕民商事、刑事法律实务多年,在这类案件中经验丰富。她接手案件后,积极收集证据,通过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来提升原告自身责任比例。同时,针对原告的伤残鉴定,于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
这一步走完之后,案件有了关键转折。法院认定原告与B之间形成劳务关系,B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5%责任;原告自身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承担45%责任;C将拆除工作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存在选任过错,承担10%责任。而且,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了约17.8万元的损失。庭审中C表示即便法院认定其有责,已垫付的20,400元超出赔偿部分也不要求返还;原告亦书面承诺不再就后续费用向C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B赔偿原告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C已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无独有偶,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于彩霞律师再次出手,在诉讼中积极与对方沟通。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沟通能力,高效促成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两公司共同于2026年4月30日向A支付各项费用调解款共计31万元,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
还有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2025年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后,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诉至法院。被告B辩称股权实际系为其父C代持,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于彩霞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同时,律师主张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排除了被告的关键抗辩理由。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
于彩霞律师在这三起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还是公司商事领域,于律师都能以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客户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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