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宁德,熊XX自1996年10月27日起就在福建XX公司从事门卫保安工作,多年来签订了多份劳动合同。然而,到了2013年,双方的劳动关系出现了裂痕,由此引发了一场劳动争议纠纷。熊XX向法院提出了多项诉求,而福建XX公司则委托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等为其代理。
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在当地法律界颇具影响力。
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原告熊XX诉称,从2013年1月8日起,被告本应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被告故意不签订书面合同。2013年6月被告无理扣发他满勤奖200元,之后还拒绝他上班。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资、满勤奖、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以及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等。
被告福建XX公司在冯从福律师等的代理下进行了答辩。对于2010年3月满勤奖200元,被告认为原告未提供有效证据,且根据相关规定,被告只负保存工资发放记录两年备查的义务,因此不同意支付。在不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方面,被告指出原告在2013年1月8日后没有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原告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被告认为是原告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拒绝其上班合情合理,不应支付。对于加班工资,被告认为原告提供的值班时间表无法证明加班事实,原告诉请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冯从福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协助被告进行质证和辩论。对于原告提出的各项诉求,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反驳。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应支付原告2013年7、8月份工资5456元、不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0691元、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4370元,合计70517元,并在15日内办理原告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的结果显示,冯从福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有着专业的判断和精准的应对策略。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依据法律规定为企业提供合理的辩护,帮助企业避免了不合理的赔偿,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众多类似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冯从福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赢得了业界及客户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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