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程监理公司与B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某府项目一期监理工程签订合同,A公司依约提供服务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然而项目延期后,B公司仅支付部分监理费且未退还保证金,A公司委托律师维权。
为何聚焦建设工程纠纷?
自2016年开始执业的章世铿,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民商事纠纷案件超100件,经济案件占比约50%。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他发现建设工程领域合同关系复杂,涉及金额大,纠纷解决难度高。这促使他深入钻研该领域,凭借在经济纠纷领域承办50件案件的经验,他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决心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深耕。
专业审查与精准反驳
接受委托后,章世铿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事实、整理证据。围绕诉讼请求,他固定了案涉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开工通知书等关键证据,清晰证明双方关系及B公司的违约事实。
案件立案后,B公司提出多项抗辩。在庭审中,章世铿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逐一反驳。他指出案涉合同已实际生效,A公司基于不安抗辩权有权主张全部监理费,B公司关于履约保证金和合同外监理费的抗辩无事实依据。他还就监理费计算依据、逾期利息起算时间及标准详细举证说理。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章世铿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缺席判决,成功为A公司追回拖欠的监理费及部分履约保证金。此案后,章世铿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的办案方法。他的专业深耕不仅为委托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同行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激励更多律师在细分领域深入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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