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里,废标是个挺严肃的事儿。如果一个项目没有出现法定的废标情形,却被判定废标,这对参与投标的企业来说,影响可不小。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去准备投标,结果平白无故被废标,换谁都觉得憋屈。那么,要是遇到这种没有废标情形却被废标的情况,该怎么去质疑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了解质疑的时间和途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如果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有疑问,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这里的“应知”是指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已经知道权益受损的时间。比如,在开标现场发现没有废标情形却被告知废标,那么从开标现场得知这个消息开始计算时间。途径就是要以书面形式,不能只是口头说说,书面形式要清晰明确地表达质疑的事项和理由。
二、准备质疑材料
质疑材料得准备充分。首先是质疑函,要写明质疑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质疑的具体事项和理由,比如详细说明为什么认为没有废标情形却被废标,要结合招标文件中的具体条款来阐述;还要有明确的请求,比如要求重新评审等。除了质疑函,还需要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投标文件中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用来证明自己的投标是符合规定的。如果有其他能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也要一并附上。
三、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把准备好的质疑材料递交给采购人。在递交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比如快递单号、签收证明等,以证明自己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了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一般来说,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四、后续处理
如果采购人的答复不能让质疑供应商满意,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同样需要以书面形式,并且要详细说明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的理由以及进一步的诉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当成功质疑后,可能会面临采购人重新组织评审或者重新开展招标活动等情况。但后续也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比如重新评审后结果仍不满意,或者重新招标过程中又出现新的争议等。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应对了。律图平台上有众多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处理招投标纠纷的丰富经验,能够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你在招投标活动中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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