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罪名交叉领域的定性辨析与辩护
在达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公诉机关认为达X以未告知天珠断裂修复瑕疵的方式出售天珠,构成诈骗罪。李吉强律师从交易背景出发,指出达X与孙X系多年朋友,交易基于信任,天珠实际价值与售价差距较小,且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直接证据。在客观行为上,交易过程未虚构天珠来源或材质,断裂瑕疵属于民事欺诈范畴。律师进一步协助达X亲属退还全部款项,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认定达X无犯罪事实,决定不起诉,成功将案件从刑事诈骗辩护为民事纠纷。这体现了律师对罪名交叉领域的精准把握,通过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细致分析,明确罪名的实质性边界,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风险。
认罪认罚框架下的量刑协商策略
在L某诈骗案中,公诉机关认为L某构成诈骗罪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建议若退赃退赔并缴纳罚金,可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若未退赔,则依法判处。李吉强律师团队从认罪认罚与坦白情节、主观恶性与悔罪态度、数罪并罚的量刑平衡等角度展开辩护。强调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虽因经济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悔罪态度良好。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建议基础上,充分考量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作出了相对从宽的判决。此案例展示了律师在认罪认罚框架下,通过合理阐述量刑情节,与公诉机关和法院进行有效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前置阶段的证据审查与程序推进
在冯X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李吉强律师从认罪认罚从宽、从犯地位认定、主观恶性较小、无前科劣迹等方面进行辩护。强调冯X和系受网络诈骗信息诱导,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建议刑期基础上,通过从犯认定实现减轻处罚。这表明律师在案件前置阶段,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和对法律规定的运用,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程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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