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给被告,案涉《借款合同》面临无效风险,且被告未按约还款,这让委托人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蔡泽业律师接案后,没有被这复杂的局面吓倒,而是将目光聚焦在现有证据的梳理和运用上。
蔡泽业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民商事、刑事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0余件。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蔡泽业律师迅速行动起来。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像《借款合同》、款项交付凭证、律师费支出凭证等,每一项都严谨对待。在法定期限内,蔡泽业律师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明确提出了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损失、承担律师费,且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这三项诉讼请求。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判,先后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蔡泽业律师全程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这个关键战场,他充分举证、质证,清晰地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主张,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庭审过程中,被告经法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缺席审理。这并没有影响蔡泽业律师为委托人争取权益的决心和行动。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委托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给被告的行为,符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案涉《借款合同》依法无效。但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委托人借款本金;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委托人因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损失;驳回委托人要求被告支付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委托人与被告按比例承担,被告承担的部分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法院交纳。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从蔡泽业律师接受委托到案件判决,他高效地完成了一系列工作,为委托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在整个办案过程中,蔡泽业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委托人在蔡泽业律师的帮助下,有望顺利追回本金和律师费,减少了自身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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