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至6月期间,未成年人段X在他人带领下,先后向他人贩卖美托咪酯电子X烟弹共计76颗,收取对价合计22400元。2024年7月9日,段X因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被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1日变更为取保候审,7月18日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随州地区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黎芳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此次接受随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段X的辩护人。
在案件侦查阶段,黎芳律师凭借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迅速投入工作。她仔细查阅案件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于贩卖毒品罪,她敏锐地发现涉案物质“美托咪酯”于2024年7月1日才被正式列管为毒品,而本案指控的贩卖行为发生于2024年5月至6月,彼时该物质尚未列管。同时,她还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涉案烟弹的具体来源,也无法证实他人贩卖的美托咪酯电子X弹来自于段X,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找到了关键突破口。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黎芳律师进一步深入分析非法经营罪。她考虑到段X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起次要、辅助作用,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还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5700元。基于这些情况,她提出段X非法经营罪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辩护意见。此外,她推动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等制度,为不起诉奠定程序基础。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黎芳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于贩卖毒品罪,因证据不足而不成立;对于非法经营罪,认定段X犯罪情节轻微,综合考虑其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黎芳律师深耕随州本地法律服务10余年,累计办结案件300+,胜诉率超95%,其专业能力获得法院认可,客户口碑好评率达100%,是随州百姓可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