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高XX因与内蒙古奈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高XX称XX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其借款共计1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担保书》和《借款抵押合同》,XX公司以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前期XX公司偿还利息,本金未还,后经协商抵顶部分本金,XX公司又偿还部分本金,但剩余款项未还。高XX请求判令XX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93万元及相应利息。
一审庭前证据交换阶段,刘昊东律师面临着梳理复杂的借款往来流水、证明借款合同有效性以及利息计算合理性的客观约束。刘昊东,2019年开始执业,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律师,主要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类案件。他仔细查阅了高XX提供的银行流水、《借款抵押合同》《借款担保书》《欠条》等证据,梳理出借款本金的出借、偿还情况以及利息的计算依据。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固定借款事实,刘昊东依据高XX的银行流水和相关合同,向法庭清晰展示了借款的来龙去脉。最终,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支持了高XX要求XX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93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请求。
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高XX是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应属无效,且已支付高额利息,不应再支付利息。二审收到判决书后,刘昊东面临着应对XX公司上诉理由、进一步证明高XX非职业放贷人的挑战。他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证实除本案外,高XX没有其他涉诉的民间借贷案件,以此证明高XX并非职业放贷人。同时,他依据银行流水,详细计算出XX公司实际支付的利息远低于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其目的是为了反驳XX公司的上诉理由,维护高XX的合法权益。最终,二审法院认为XX公司未能提举有效证据证明高XX为职业放贷人,驳回了XX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本案从一审到二审的胜诉,关键在于刘昊东律师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这种方法通过对借款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据的分析,结合法律规定来认定借贷关系和利息计算,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中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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