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天津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杨X提出工伤赔偿协商时,态度强硬,拒绝按照合理标准进行赔偿。这使得杨X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局面,本就因工伤遭受身体痛苦的他,还要面临维权的艰难。双方协商无果后,杨X无奈之下委托了天津某律师事务所的张书雯律师及张XX律师代理此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在于各项赔偿费用的合理性和具体数额。张书雯律师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劳动争议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时,有一套独特且有效的方法。在诉前,张书雯律师系统地梳理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医疗费票据、工资流水等关键证据。
面对被告方律师提出的各项赔偿费用过高的观点,张书雯律师迅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当场进行反驳。她拿出精心整理的证据,逐一向法庭说明各项赔偿费用的计算依据。比如,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杨X的工资标准,详细计算出合理的数额;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她结合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和杨X的工资流水,准确算出应得的金额。
被告方律师试图在一些赔偿项目上进行模糊处理,以减少赔偿金额。但张书雯律师通过清晰的逻辑和确凿的证据,让被告方律师的企图落空。被告方律师在张书雯律师的有力论证下,逐渐沉默,最终不得不承认各项赔偿费用的合理性。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书雯律师考虑到杨X的实际情况,认为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对杨X更为有利。于是,她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调解工作的进行。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公司一次性给付杨X各项赔偿款项共计160,000元。其中120,000元XX月XX日支付(杨X已确认收到),剩余40,000元于2026年X月X日前付清。双方就劳动关系产生的全部纠纷就此了结,再无其他争议。
虽然目前杨X已经收到了大部分赔偿款项,但剩余的4万元尚未支付,存在一定的风险。张书雯律师告知杨X,如果到时候公司未按时支付剩余款项,可依据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安排为杨X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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