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私教课退费纠纷
案件背景
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共9节私教课,每节280元,支付费用2520元,未签书面协议。张X明确要求指派王X为专属私教,王X离职后,其法定监护人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公司仅同意退还70%,双方协商无果。
争议焦点
第一,私教离职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认为私教服务基于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订立,王X离职后,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所以有权解除合同。而健身公司未明确表达观点,但拒绝全额退费。法院查明双方口头服务合同合法有效,且该私教服务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王X离职后,委托人不同意更换教练,认定委托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合法有据。
第二,剩余课程费用能否全额退还。委托人要求全额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健身公司仅同意退还70%。法院结合证据认定剩余6节课费用为1680元,最终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车辆保险合同纠纷
案件背景
张X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3万余元,使用性质非营业。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协商线下付款取消订单后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
争议焦点
第一,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案涉行为属于营运,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马学兵律师认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存在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均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
第二,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是否合理。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提出异议。律师指出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法院最终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法律建议
在签订服务合同或保险合同时,一定要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收款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维权时能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解读,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这两个合同纠纷案件,一个成功追回健身私教课费,一个打破保险公司拒赔壁垒获赔8万余元,充分体现了法律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处理这些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这两个案件中,他精准定位核心诉求,强化证据支撑,高效推进诉讼流程,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