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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卡转款,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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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4 · 1272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付文杰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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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河南溵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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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人借银行卡转款,结果转来的是诈骗资金,这算不算犯罪?法院会怎么判呢?今天就来聊聊这个真实的案子。
借银行卡转款,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件背景

被告人张XX,之前有过犯罪前科,曾因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刑。2025年,他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抓。事情是这样的,张XX和“阿X”在柬埔寨赌场做“叠码仔”时认识,“阿X”向他借了很多钱。2025年,“阿X”说要还钱,因张XX不敢收境外转款,“阿X”表示通过地下钱庄用无卡现金存款的方式转款。张XX没自己接收,而是把转款用于归还公司的猪肉款,并提供了公司出纳翁X的银行账户。“阿X”转了三次款,其中部分是商水县居民李XX、张XX、胡某某被诈骗的资金。案发后,张XX退赔了被害人李XX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商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XX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及分析

第一,张XX是否明知转款是犯罪所得?

法院查明:张XX与“阿X”在柬埔寨赌场相识,“阿X”称在外面挣了钱还款,且通过地下钱庄转款。张XX虽未直接接收转款,但将转款用于归还公司债务

双方主张:公诉机关认为张XX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张XX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但辩护人提出张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张XX作为有一定社会经验的人,在“阿X”通过地下钱庄转款的情况下,应当知道转款可能存在问题,仍将其用于归还债务,可认定其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第二,张XX是否系累犯,应如何量刑

法院查明:张XX曾因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次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双方主张:公诉机关认为张XX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张XX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张XX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依法应从重处罚。但考虑到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积极赔偿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第三,张XX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如何认定?

法院查明:张XX未自行接收转款,而是将转款用于归还公司债务,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转移资金的作用。

双方主张:辩护人提出张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公诉机关未明确提及张XX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虽然张XX在共同犯罪中并非主导者,但他的行为对犯罪所得的转移起到了关键作用,不能认定为起次要作用。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张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已缴纳)。公安机关扣押的OPPO牌黑色直板智能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不要随意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用,不管对方是谁,都要谨慎。如果有人让你帮忙转款,一定要问清楚钱的来源。要是发现钱可能有问题,坚决不能帮忙。其次,一旦不小心卷入类似案件,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损失,争取从轻处理。

结尾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对张XX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这个案子也提醒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要为了一点小利益而触犯法律红线。代理这个案子的,是河南溵川律师事务所的付文杰律师。付文杰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的这几年里,他办过数百起同类案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案件的关键所在,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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