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一份关键证据的出示,一句精准的法律阐释,往往能扭转乾坤。汪育倩律师就拥有这样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她自2018年投身法律实务领域,其职业轨迹并非一帆风顺的直线,而是充满着探索与深耕的曲线。本科毕业于吕梁学院的她,选择从民商事领域切入法律实务,背后有着对社会需求的敏锐洞察。民商事纠纷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企业经营息息相关,无论是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分割,还是企业合同交易中的权益维护,都需要专业且负责的律师来解决。
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汪育倩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200余件,尤其在合同纠纷案件上表现卓越。她成为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这一身份的转变,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对她执业态度的肯定。她秉持“专业立身、诚信执业”的理念,将每一个案件都视为展现专业价值的舞台。
接下来,我们通过几起典型案例,深入了解汪育倩律师的专业能力。
先看代理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已故出借人C女士与D先生的子女A先生、B女士,因某投资公司未按约定还款提起诉讼。一审胜诉后,投资公司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理由上诉。汪育倩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仔细梳理证据,确认转账记录与《借据》吻合,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成立。针对诉讼时效抗辩,她发现投资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曾签署还款承诺,认定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对于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问题,投资公司撤回公章鉴定申请,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在利息约定上,结合交易习惯和实际支付情况,主张月利率2%。二审庭审中,她条理清晰地反驳上诉理由,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障了A先生、B女士的合法债权。
再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以“欠付货款应扣除1,720,885元以房抵款”为由上诉。汪育倩律师接受B公司委托后,分析合同条款发现以房抵款约定不具体,不具备履行条件。根据法律规定,以房抵款需明确可履行,A公司主张缺乏事实基础。A公司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其以房抵款条款不应作为扣减货款依据。二审庭审中,她有力反驳A公司主张,强调其违约行为及一审判决的正确性。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B公司的合法债权。
最后是婚内一方擅自赠与婚外第三人财产案。张女士发现丈夫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关系,且王先生向李女士支付大额款项。汪育倩律师协助张女士收集证据,精准核算转账金额。庭审中,针对李女士的抗辩,她依据法律规定指出王先生的赠与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李女士主张款项用于共同消费缺乏证据,不能免除返还义务。法院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维护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和婚姻家庭的稳定。
汪育倩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为当事人化解了法律难题,挽回了经济损失。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用专业的能力,负责任的真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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