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诉人A在明知他人取现资金系信息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受他人安排驾车搭载相关人员跨省多地银行取现,负责盯梢,非法获利几百元,涉案资金共计几万余元,涉及多名被害人被网络诈骗款项。在这种清晰指向犯罪的情况下,证据对A极为不利,若常规辩护,大概率会被起诉定罪。然而,赵婧律师接案后,没有局限于表面证据,而是深入挖掘有利于A的因素。
赵婧律师从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办理案件超过百余件,案件类型涵盖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在处理这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帮信类案件时,她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围绕从犯地位、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制定了完整的辩护策略。赵婧律师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接案后短时间内就确定了关键辩护方向。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详细阐述A符合不起诉的各项理由。同时,赵婧律师全程指导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当事人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最大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定,被不起诉人A的行为虽触犯刑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全案情节,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
从赵婧律师介入此案到最终获得不起诉决定,整个过程高效推进。在赵婧律师的努力下,当事人A彻底免除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守护了当事人的职业前途。赵婧律师不仅为这起案件的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结果,更为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涉网络犯罪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不起诉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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