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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博刚律师辩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嫌疑人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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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4 · 1559人看过
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储博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0120211031932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815696695
代表案例:3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执业以来,先后处理了大量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包含医疗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等各类案件,运用法律、智慧、勇气、谋略和技巧,维护了委托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赢得当事人以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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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刑事司法领域,罪名的认定与证据的关联性紧密相连。一个看似简单的罪名背后,往往隐藏着复杂的法律逻辑和证据链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关键于上游犯罪是否查证属实,这直接决定了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储博刚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深入的案件分析,成功为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嫌疑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为我们揭示了该罪名认定的关键要点。
储博刚律师辩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嫌疑人获不起诉

2023年5月,嫌疑人DX因经济紧张,在“陌陌”app上与网友聊天后,得知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手机、身份证帮助他人取现能获得报酬,便同意以取现金额5%的报酬为网友取现。DX带着银行卡分三次取现共计50000元,取现后将现金全部交给网友,自己获得报酬2500元。侦查机关认为,DX在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违法犯罪的资金流转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用于资金流转并协助取现,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律师的核心论证

侦查机关认为D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主要基于其为他人提供银行卡取现的行为,且认为DX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资金流转。

然而,储博刚律师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法律与案例检索后,提出了三点关键法律意见。

其一,上游犯罪未查证属实。这是认定本案构罪的关键前提,上游犯罪分子未到案,且无法确认其真实身份,上游犯罪事实未能查证属实,所以认定DX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证据不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成立是以存在上游犯罪为基础的,如果上游犯罪无法确定,那么下游的掩饰、隐瞒行为也就失去了定罪的依据。

其二,DX主观上不具有帮助上游犯罪分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故意。他对取现款项的性质并不“明知”,仅仅是为了获取一定的报酬而帮助取现,并没有意识到款项的非法来源。在刑法中,主观故意是构成犯罪的重要要素之一,如果嫌疑人没有主观故意,那么就不能认定其构成犯罪。

其三,即便认定DX实施了掩饰犯罪所得的行为,他也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从案件事实来看,DX参与的取现金额相对较小,且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判决结果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检察官采纳了储博刚律师的法律意见,于2023年8月对DX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这一结果意味着DX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成功摆脱了犯罪指控。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司法实践中,许多人认为只要实施了掩饰、隐瞒行为就必然构成犯罪,而忽略了上游犯罪查证属实这一关键要素。本案确立了一个重要的裁判规则,即上游犯罪未查证属实,下游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就缺乏成立的基础。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要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避免陷入法律风险。同时,在涉及刑事案件时,要充分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不能仅凭表面行为就认定犯罪。

对于劳动者而言,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储博刚律师在本案中的专业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在证据组织上,他通过仔细阅卷,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为辩护提供了坚实的证据基础。在法律定性方面,他准确把握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提出了有力的法律意见。在庭审策略上,他多次与检察官沟通,重点阐述关键问题,最终说服检察官采纳辩护意见。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决定案件的走向。储博刚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为嫌疑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彰显了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他的成功辩护告诉我们,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专业的律师能够为当事人带来希望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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