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结婚后会面临房产相关的问题,尤其是遇到拆迁安置的情况。拆迁安置房可是一笔不小的财产,要是把它卖掉,这卖房子的钱属不属于夫妻共有的呢?这事儿很多人都迷糊,因为它涉及到很多复杂的因素,像拆迁房的来源、夫妻双方在婚姻里的贡献等等。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判断安置房性质
要确定拆迁安置房卖掉后是否属于夫妻共有,得先看安置房的性质。如果安置房是一方在婚前就有的房产拆迁所得,并且在拆迁协议里明确只给这一方,那这安置房基本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小张在结婚前有套老房子,后来这套房子拆迁得到了安置房,拆迁协议写得清清楚楚房子归小张,那这个安置房就是小张的个人财产,卖掉后的钱也归他个人。但要是拆迁协议里没明确归属,而且是在婚后才拿到安置房,情况就有点复杂了。
二、考虑婚姻贡献因素
就算安置房原本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期间另一方可能也有贡献。比如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夫妻双方一起出钱装修、维护,那另一方就对房子有了一定的权益。举个例子,小李的婚前房子拆迁得到安置房,在装修的时候,他和妻子共同出资购买装修材料、支付装修费用,这种情况下,妻子对这套房子就有了一定的权益,卖掉房子后的钱也应该有她的一份。
三、查看产权登记情况
产权登记也很重要。如果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一般就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产权登记是一种公示行为,登记在双方名下就意味着双方都对房子有所有权。比如小王和妻子婚后,拆迁安置房登记在两人名下,那这套房子卖掉后的钱自然就是夫妻共有的。但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还得结合前面说的安置房性质和婚姻贡献来综合判断。
四、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就要按照个人财产来处理。比如小赵的婚前房产拆迁得到安置房,他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房子是他婚前财产转化而来,那卖掉房子的钱就归他个人。要是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完拆迁安置房卖掉后财产归属问题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比例的问题,比如到底怎么分才合理,以及如果一方对分割结果不满意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够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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