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参与跨境诈骗,律师为其争取轻判罚金

参与跨境诈骗,律师为其争取轻判罚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4 · 1024人看过
导读:一个人偷渡到缅甸加入诈骗集团,参与诈骗3600多万,最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罚金又该如何判定?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就引发了诸多关注。
参与跨境诈骗,律师为其争取轻判罚金

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4月,被告人蔡X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该集团“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该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共计3600余万元。蔡X于2025年5月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核心争议点及认定情况

第一,蔡X是否构成诈骗罪

公诉机关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蔡X本人对指控无异议。法院经审理查明,蔡X确实参与了诈骗集团的活动,在其中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认定蔡X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第二,蔡X在犯罪集团中的作用

公诉机关指出蔡X系犯罪集团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蔡X在诈骗集团中的具体工作内容、参与程度等情况,认定蔡X确实只是从事辅助工作,在犯罪集团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将其认定为从犯,并对其减轻处罚

第三,罚金数额的确定

这是本案的一个关键争议点。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但高志博律师提出,蔡X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律师提交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律师结合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及家庭实际困境,请求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综合考量后依法判处较低罚金,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参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对于个人来说,要坚守法律底线,不要被一时的利益诱惑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如果不幸陷入类似案件,要及时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在面临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蔡X参与诈骗数额巨大,但最终在高志博律师的辩护下,获得了相对轻判的结果。高志博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他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深厚的实务积淀让他在处理此类复杂的刑事案件时游刃有余。他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深入调查蔡X的家庭情况,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低限度的经济处罚。正是由于他多年的积累和对案件的认真钻研,才让这起案件有了一个相对合理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