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X某在保险业务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后来,他因为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于是,冯X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却以冯X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还解除了保险合同。冯X某自然不服,就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争议焦点一:冯X某是否尽到如实告知义务
在一审中,保险公司主张冯X某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还拿出了电子投保单以及录音录像作为证据。魏宪合律师代理冯X某指出,保险公司根本没办法证明自己已经就健康事项对冯X某进行了具体询问。而且冯X某投保的时候已经61岁了,高血压在这个年龄段是很常见的病,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冯X某是恶意隐瞒病情。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宪合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争议焦点二:保险公司是否履行询问义务
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保险公司还是强调冯X某未如实告知,但魏宪合律师抓住关键,指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X某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也没办法确定就是冯X某本人操作的。
争议焦点三:冯X某是否存在带病投保恶意
二审法院还考虑到,冯X某投保时处于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冯X某存在带病投保的恶意。所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应该承担保险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要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于保险公司的询问要如实回答,但也要注意保险公司是否真的进行了具体询问。如果遇到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不要慌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投保时的录音录像、病历等,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这场保险合同纠纷,最终以冯X某胜诉告终。冯X某成功拿到了应得的保险金,也给那些在保险理赔中遇到问题的人提了个醒。魏宪合律师在这个案子里起到了关键作用。他自2010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一眼就看出了保险公司询问义务履行的关键问题。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的学习经历,也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法律功底。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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