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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追讨劳务工资,二审驳回建筑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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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4 · 1472人看过
工资福利专业律师 张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120171034740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295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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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张琪律师,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 张琪律师现为丹阳市新鹏鞋材有限公司、镇江及丹阳福特4S店、镇江/林/肯4S店、江苏华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丹阳市车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张琪律师擅长的业务为刑事犯罪辩护、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纠纷。执业至今,张琪律师处理了上千件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其中代理的刘某涉嫌拍卖品诈骗罪经辩护变更为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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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民工李XX因劳务工资问题无法获得赔偿。律师张琪在2024年6月二审立案后,通过举证辩论等动作,推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决定,体现律师在劳务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优势。目前案件已终结,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农民工追讨劳务工资,二审驳回建筑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某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败诉后,出人意料地以原告李XX非农民工、自身非总承包单位等理由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动作给原告李XX带来了程序上的劣势,一审已经胜诉的成果面临被推翻的风险。就在这种情况下,张琪律师接手此案,准备为李XX拆解这一不利局面。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反复强调原告并非农民工,且自身并非总承包单位,不应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是否为农民工,被告是否为总承包单位以及是否应承担先行清偿工资的责任。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类似案件,在处理劳务纠纷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擅长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和法律条文的精准适用来解决问题。

张琪律师当庭展示了被告盖章确认的欠付工资数额的证据,以此证明原告班组为农民工,且被告对欠付工资的事实是认可的。同时,针对被告提出自己非总承包单位的说法,张琪律师详细解读了相关合同和工程资料,指出被告未能举证证明自身为分包单位,依据现有证据,被告系案涉工程承包人。他条理清晰地阐述道:“从合同签订、工程管理以及资金流向等多方面来看,被告都符合总承包单位的特征。而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总承包单位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先行清偿,原告垫付工资后有权主张。”

被告代理人试图反驳,但在张琪律师严密的论证面前,显得有些无力。代理人多次尝试寻找漏洞,但都被张琪律师一一化解。在张琪律师的有力举证和辩论下,被告代理人逐渐沉默,最终无法再提出有效的反驳意见。

2024年,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人负担。虽然案件已经胜诉,但张琪律师也指出,在劳务纠纷案件中,类似被告这种试图逃避责任的情况并不少见。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在签订劳务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环节,都需要更加规范和严谨。同时,对于农民工权益的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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