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某大型央企建筑单位勤勤恳恳工作了11年,担任项目管理岗位,工作期间认真负责,还多次为项目垫付各类费用。然而,自20XX年起,单位开始长期拖欠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既拒不退还员工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也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当事人多次与单位沟通,均无果而终,无奈之下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就在当事人孤立无援之时,20XX年X月,他找到了李星星律师。李星星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于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在执业的几年间,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尤其在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面对当事人证据零散、央企强大的压力等难题,李星星律师深知此案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但她没有退缩,第一时间决定全面梳理案件相关证据。
距离法定的仲裁时效还剩15天。第1天,李星星律师完成委托手续,当晚便开始仔细梳理当事人11年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包括工资流水、绩效文件、转款凭证、报销审批记录、考勤资料及被迫解除通知等关键材料。第2天,李星星律师根据梳理好的证据,撰写详细的诉讼文书,明确提出确认劳动关系、追索欠薪、绩效工资、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多项合法诉求,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第3-7天,李星星律师针对央企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制定详细的庭审策略。第8-12天,李星星律师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补充一些关键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第13天,李星星律师再次与当事人沟通,模拟庭审场景,让当事人熟悉庭审流程和注意事项。第14天,庭审正式开始,央企单位提出多项抗辩,如仅认可小额欠薪、以项目停工为由拒发绩效、主张综合工时制不支付加班费、称年休假已过时效、风险抵押金属于投资性质、报销款不属于劳动争议等,试图大幅减轻责任。李星星律师沉着冷静,逐一针对性抗辩,有理有据地阐述观点。第15天,庭审结束,李星星律师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20XX年X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李星星律师方核心代理意见,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认定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支持当事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最终判决央企单位支付当事人工资、绩效、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43万余元。
不过,由于央企可能存在执行拖延的情况,目前该判决尚在执行中。李星星律师在诉讼期间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央企的部分账户资金。李星星律师告知当事人,若执行不到位,可依据保全裁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资产,这一安排为当事人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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