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纠纷:穿透发包迷雾追欠款
在九江某大型商业广场绿化景观工程项目中,实际施工人龚X陷入了一场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涉及八个子项目,发包链条复杂,各被告之间对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责任主体存在巨大争议。龚X虽经生效判决确认在合伙体中占有29%的份额,但要追回两百余万元的欠付工程款谈何容易。
王泽明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定位龚X“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及总包方主张权利。这一精准的法律运用,源于他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逾200件案件的实务经验,尤其是在合同纠纷领域的深耕,让他对相关法条的理解和运用得心应手。
同时,面对各被告相互推诿、账目不清的情况,王律师系统梳理了此前系列案件中形成的证据,构建了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庭审中,各被告均提出抗辩,但王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和对证据的扎实把握,让法院逐项核清了欠付款数额。最终,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全面支持了龚X的核心诉求,成功为其追回了欠付工程款。
招投标纠纷:捍卫招标程序合法性
在因招投标资格争议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上诉人A公司被招标人B公司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后,要求确认其中标资格或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约1045万元。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A公司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B公司取消其中标资格是否合法有据等方面。
王泽明律师作为B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紧扣招标文件文义,精准界定业绩要求。他结合通常文义理解及行业惯例,指出招标文件中“完成过”应解读为单个合同业绩,A公司以累计业绩投标不符合要求。这种对招标文件条款的深入剖析能力,得益于他长期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对商业合同和招投标文件有着深刻的理解。
同时,王律师强调程序正当,捍卫专家会审结论的效力。他向法庭阐明B公司取消A公司资格的程序合法,结论专业。此外,他还驳斥了A公司的损失索赔,厘清了法律责任边界,并指出C公司与本案争议无涉。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招标文件的严肃性及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合伙纠纷:确认份额追回超额收益
在合伙合同纠纷中,委托人龚X与陈X、付XX就投资本金返还、收益分配产生严重分歧。龚X主张三人合伙份额应平均分配,并要求支付剩余投资款及收益合计约492万余元,但两被告予以抗辩。
王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梳理案件材料。他发现三方虽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但曾作为共同原告起诉项目发包方并签署过《合伙人委托付款协议》,以此确认了合伙关系。在确定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及已获收益这一核心难点上,王律师重点提交了《账务整理报告书》。他对财务证据的敏锐洞察力,与其处理过众多涉及财务分析的案件经验有关。尽管被告方一度对报告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但最终撤回了申请。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律师的核心观点及财务报告的证据效力,认定了合伙关系、合伙份额,并判决被告陈X向龚X支付其超额收取的工程款。
王泽明律师在这三起复杂的民商纠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法律专业与商业需求相结合,成为了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也印证了他对执业信仰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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