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XX公司因与青岛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诉求包括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赔偿损失、返还保证金等。原告最初工程款诉求为41650.48元,后变更为28734.44元。
本案于2023年10月立案后,进入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阶段。此时,密齐光律师面临着如何在原告变更诉求的情况下,让法院支持合理诉求的挑战。密齐光,2011年开始执业,青岛律师,主要处理强制执行、企业合规类案件。他仔细查阅了案件相关的合同、施工记录、费用清单等资料,梳理了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和费用支出情况。同时,他还对原告变更诉求的原因和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为在法庭上阐述观点做准备。这么做的理由是为了准确把握案件事实,为原告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让法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密齐光律师依据梳理的资料和分析结果,向法庭详细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依据。他强调了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和被告应承担的责任。最终,法院依法认定48140.18元为案涉工程已施工部分造价,被告需支付2766.41元工程款。此外,法院还支持了原告的其他部分诉求,如赔偿损失、退还保证金等。
本案从原告变更诉求到法院最终认定金额的转化,关键在于密齐光律师在庭审前对案件资料的详细查阅和梳理。这种方法将案件事实的整理与法律依据的运用相结合,有助于法院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这类案件的处理,需要律师在复杂的事实和法律关系中准确把握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