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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帅律师:涉嫌诈骗金额特别巨大,两人竟都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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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4 · 1068人看过
导读:在诈骗犯罪中,要是涉及金额特别巨大,很多人都觉得罪犯肯定会面临重刑。可在这起案子里,两名涉嫌诈骗罪且金额特别巨大的被告人,最终都获得了缓刑,这结果实在让人意想不到。
高永帅律师:涉嫌诈骗金额特别巨大,两人竟都获缓刑

案件基本事实

2023年8月25日,被告人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刘XX。当天21时许,谭XX伙同卢XX、植XX、覃XX、严XX四人来到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高坪镇平XX之二谭胡伟家中。他们按照上线刘XX的指示,把微信头像换成黄冈市委领导头像,昵称随机换成“宁静致远”“海纳百川”“厚德载物”其中一个,地址换成湖北黄冈,还下载了“Todesk”远程操控软件。次日8时许,谭XX和覃XX操作卢XX等人的4部手机,通过微信搜索上线提供的手机号码添加好友,添加成功后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要求对方添加上线提供的微信号。卢XX添加的好友朱XX、严XX添加的好友李XX,都被要求转账大额款项,不过两人都警觉未转账。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谭XX、卢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应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两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处罚。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谭XX对指控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提出,谭XX的行为属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是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谭XX仅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担责。

被告人卢XX同样对指控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认为,卢XX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卢XX曾多次想拿回手机退出,犯罪主观心态不强,请求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公诉机关提交的户籍信息、到案经过、扣押决定书、转账电子回单、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书证证人周X的证言被害人朱XX、李XX的陈述,同案人刘XX、植XX、覃XX、严XX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谭XX、卢XX的供述与辩解,以及谭XX、卢XX等人的支付宝交易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都经过当庭质证、认证。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谭XX、卢XX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提供帮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卢XX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两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并且两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应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谭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卢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谭XX违法所得620元,追缴卢XX违法所得220元。

本案由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高永帅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即使参与诈骗未成功获利,也会构成犯罪。大家千万不要为了一点小利就参与诈骗活动,不然很可能会惹上大麻烦。在生活中,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要求转账等信息,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结尾

这起案子中,两名被告人涉嫌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本以为会受到重刑,但最终都获得了缓刑,这离不开高永帅律师的专业辩护。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让他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处理这类复杂的刑事案件时格外从容。他凭借对证据的严谨分析和出色的庭审辩护能力,准确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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