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领域,商标权和专利权的纠纷层出不穷,企业面临侵权诉讼时往往陷入困境。王丹律师自执业以来,深耕知识产权与民商事争议解决,为众多企业解决了侵权难题。
在商标权纠纷案中,王丹律师代理开发商XX公司。原告百公司认为XX公司在工程中使用带有“南通松”标识的开关面板,构成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要求其拆除侵权产品并赔偿24万元。一审法院认定XX公司不构成侵权,百公司不服上诉。王丹律师代表XX公司提出核心答辩意见:XX公司作为发包人,与南通松公司无直接合同关系;招标文件未唯一指定被诉侵权产品;XX公司主观无过错,已尽审查注意义务。二审法院虽认定XX公司构成“销售”行为,但支持了合法来源抗辩,免除了XX公司的赔偿责任和拆除已交付产品的责任。这起案件中,王丹律师通过充分举证和论证,成功说服法院适用合法来源抗辩条款,为客户避免了巨额损失,也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了合规指引。
另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中,原告睿公司认为被告XX厂生产、销售的“中空透气坐垫”产品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赔偿82万元。王丹律师代表XX厂提出答辩意见: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外观设计上有明显区别,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XX厂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者在坐垫前端中部设计上差异显著,导致整体视觉效果不同,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驳回了睿公司的诉讼请求。王丹律师准确识别并强调关键部位的设计差异,在侵权比对中取得优势,为客户避免了重大损失。
还有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睿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王丹律师代表XX厂提出不侵权、现有设计、合法来源等抗辩理由。二审法院采纳了关于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实质性差异”的观点,维持原判。王丹律师精准把握侵权比对标准,构建多维度抗辩策略,有效应对上诉,为客户避免了巨额经济赔偿,明确了专利保护边界。
王丹律师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通常会深入分析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从多个角度寻找突破口。在商标权纠纷中,注重审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和合法来源;在专利侵权纠纷中,精准进行侵权比对,抓住关键部位的设计差异。她凭借理工科+法学的复合背景,以及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将技术分析与法律实务相结合,为客户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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