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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走私犯罪,最终获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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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4 · 1485人看过
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黄传斌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220181007240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696997072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黄传斌律师,福建翰与隆律师事务所主任,擅长主要业务:刑事辩护、离婚诉讼、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担任厦门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及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担任厦门市律师协会培教委委员和民事专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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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谭XX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货物罪与检察院发生纠纷。黄传斌律师于案件审理时介入后,通过指出谭XX系从犯、初犯等情节与强调其家庭困难等情况,体现律师优势,最终法院判决谭XX缓刑执行。
涉嫌走私犯罪,最终获判缓刑

被告人谭XX参与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相关犯罪活动,这看似是板上钉钉的有罪局面,且走私犯罪性质严重,通常难以获得轻判。而本案最棘手的问题在于,谭XX确实存在走私这一犯罪事实证据相对清晰,要为其争取轻判甚至缓刑,难度极大。黄传斌律师接案后,没有局限于常规的辩护思路,而是深入挖掘案件细节,从谭XX自身情况和家庭状况等方面寻找突破口。

黄传斌自2018年执业至今,执业多年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其中刑事诉讼案件占比约30%,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面对谭XX的案件时,黄传斌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制定了独特的辩护策略。他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发现谭XX系案件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且归案后自愿认罪悔罪,主动表示愿意退赃。在庭审过程中,黄传斌着重强调这些情节,指出谭XX的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

同时,黄传斌还关注到谭XX的家庭情况。谭XX与配偶均涉本案,二人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需照料,家庭存在实际困难。黄传斌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社区出具的社会调查,显示对谭XX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性。这些证据为争取缓刑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传斌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谭XX犯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罪,缓刑执行。从黄传斌律师介入案件到最终判决,整个过程高效且顺利。在黄传斌的努力下,当事人谭XX无需承受牢狱之苦,能够回归家庭照顾未成年子女。黄传斌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结果,再次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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