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决定携手走进婚姻殿堂的时候,肯定是奔着幸福生活去的,可现实中,总有一些夫妻走着走着就走不下去了,到了离婚这一步。在处理离婚事宜时,财产分割是让人头疼的事儿,尤其是房产。毕竟房子在家庭财产里占比大,又关系到离婚后居住的问题,那离婚之前买的房产到底该怎么分呢,很多人都为此感到纠结和困惑。
一、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
一方在婚前出全款购买了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没法要求分割的。比如小王在结婚前自己拿了200万买了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来和小李结婚又离婚,小李就不能分割这套房产。不过要是婚前是一方出全款买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这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
要是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婚后夫妻双方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就有点复杂。这种情况,一般房子会判给产权登记方,没还完的贷款也由他继续还。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要给另一方进行补偿。打个比方,小张婚前贷款买了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婚后和妻子共同还贷50万,离婚时房子涨到了200万。那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就是50万(50万还贷占总房价的一半,房价增值100万,所以是50万),妻子就可以得到这共同还贷部分本金和增值的一半。
三、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
双方婚前一起出钱买房,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出资比例不明确,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就可能平均分割。比如小赵和小钱婚前一起凑钱付了房子首付,结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他们就可以根据当初首付的出资情况和婚后还贷的贡献来分房子。
四、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
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情况也不少。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房子一般就是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要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孙先生的父母在他结婚前出首付为他买了套房,登记在孙先生名下,这套房就属于孙先生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孙先生和他女朋友名下,那就属于他们两人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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