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杨XX和同乡杨XX去了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把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他的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过账363052.2元,涉诈资金340042.2元。2022年9月17日,他在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下,把密码给了杨XX,该账户又过账21900元,其中19900元ATM取现,2000元转入他微信用于个人开支。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涉诈资金346042.2元。
公诉机关认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他是累犯,要从重处罚,但他承认指控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杨XX对指控基本事实和罪名没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他的辩护人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高永帅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高律师认为杨XX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是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系自首;二是在羁押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三是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四是起诉书认定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对于高律师提出的自首辩护意见,因杨XX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予采纳。不过,关于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法院采纳了高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学到,一是千万别为了一点小钱就把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别人过账,很可能就涉嫌犯罪了。二是要是不小心卷入了刑事案件,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
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这类复杂的刑事案件时格外从容。在本案中,他敏锐地抓住了非法获利证据不足这一关键细节,为杨XX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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