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黄XX和被告马某某曾经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用。原告出于对同事的信任,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还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合同里没明确约定利息和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还了一点钱,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才8万余元,剩下的钱一直拖着不还。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未获批为借口拖延。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委托律师维权,要求被告归还剩余欠款。理由是自己按照被告要求贷款转借,被告却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没有提出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了借贷、还款、催款全过程。这些证据清晰地显示了原告的出借金额、被告的还款情况以及催款记录。在庭审中,律师当庭完整提交了这些证据,明确了原告实际出借金额和被告欠款数额。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借贷关系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因为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不过,借款事实存在,被告确实使用了原告的钱。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被告应该归还这部分欠款。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这个案子由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套贷转借存在很大风险。大家在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轻易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如果要借款,最好明确约定利息、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并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在这个套贷出借合同被判无效的案件中,沈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的诉讼策略,成功帮助当事人追回了54.9万元本息。沈杰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时间不算长,但已经处理了300余起案件。他拥有江苏大学法学背景,还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这种跨学科的专业积淀让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在本案中,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然通过完整的证据链和清晰的陈述,让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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