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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代销欠款不还,个体户维权获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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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4 · 1228人看过
欠款追讨专业律师 李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1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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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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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熙律师办案技巧娴熟,拥有优秀的庭审驾驭能力,能充分发掘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其精炼而又不失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法官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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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个茶叶个体户把茶叶交给同行代销,对方却拖欠货款,结果闹上法庭。
茶叶代销欠款不还,个体户维权获全额赔偿

案件事实背景

委托人是茶叶经营个体户,2019年9月把自有茶叶存放在另一个茶叶经营个体户仓库,双方约定茶叶销售需经委托人同意。对方取得同意后销售了茶叶,但没足额付款,只付了部分就开始推诿。2020年4月,经委托人催收,对方出具欠条,确认尚欠55376元,承诺2020年10月20日前还清,还约定因该债权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追偿费用由其承担。还款期限到了,对方只付了6000元,剩下49376元一直不付。于是,委托人委托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李熙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茶叶款、资金占用利息,并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1.欠条的有效性

被告抗辩欠条是在委托人威胁、谩骂情况下出具。法院查明,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形成于欠条出具后,只能证明委托人催款时的言语行为,无法证实欠条出具时被告受到人身威胁、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且被告自认欠条系其亲笔书写捺印。所以,法院认定该欠条合法有效。

双方主张:被告认为自己是在受威胁下出具欠条;委托人则认为欠条是被告真实意思表示。

2.茶叶单价是否合理

被告声称欠条中约定的茶叶单价不合理。法院认为,欠条中已明确约定茶叶单价及总金额,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欠条上签字捺印即视为对该金额的认可,现以单价不合理抗辩无事实依据。

双方主张:被告觉得单价高不合理;委托人认为单价是双方约定好的。

3.被告与实际买受人的关系能否成为拒付理由

被告称茶叶实际买受人未向其支付款项,自身无能力一次性支付,仅同意分期支付或以茶叶抵债。法院认定,被告与实际买受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无关,不能作为其拒不向委托人支付茶叶款的理由。

双方主张:被告以此为借口不付款;委托人认为被告应按欠条约定付款。

整体判决结果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并自2020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5.005%计算支付原告49376元茶叶款至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

2.案件受理费1034元,减半收取517元,由被告承担。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诉讼请求基本全部实现。

法律建议

在商业交易中,像本案中的茶叶代销,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茶叶的单价、销售方式、付款时间等。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欠条、付款凭证等。如果对方违约,要及时催收,并保留好催收的记录,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在这起茶叶代销欠款纠纷案件中,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诉讼请求基本全部实现。这背后离不开李熙律师的努力。李熙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拥有7年资深执业经验。她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为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她第一时间与委托人沟通,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面对被告的多项抗辩,她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正是因为她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办案经验,才让委托人在这场纠纷中取得了胜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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