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和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了私教训练协议。私教课程一共9节,每节280元,张X支付了总计2520元的费用,不过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张X明确要求由王X担任专属私教,可后来王X离职了。张X的法定监护人知道后,明确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还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的费用1680元。但该公司拒绝全额退还,只同意退还70%的费用。双方协商不成,张X委托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私教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张X一方认为,当初选择这家健身公司就是冲着王X教练来的,现在王X离职,自己不同意更换教练,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所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6节课的费用。而被告XX健身有限公司没有出庭,不过从之前的协商来看,他们认为不应该全额退还,只同意退还70%的费用,但没有给出明确的理由。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关键证据起到了重要作用。马学兵律师全面整合了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等。收款收据证明了张X支付的费用金额,转账凭证显示了付款的事实,聊天记录则能看出张X对王X教练的指定以及得知教练离职后的态度,证人证言进一步佐证了整个事情的经过。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以及被告违约的事实。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双方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这个私教服务是基于张X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而订立的,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现在王X离职,张X又不同意更换教练,那么双方就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了。所以,张X解除合同的请求是合法有据的。结合证据,能认定剩余6节课的费用是1680元。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双方的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张X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
这起案件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进行服务消费时,尤其是涉及到具有人身属性的服务,比如私教课程,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遇到类似教练离职等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这起案件中,张X原本可能以为只能拿回部分费用,但在马学兵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全额追回了剩余的私教费用。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处理此类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这起案件中,他精准定位核心诉求,高效梳理案件脉络,强化证据支撑,破解维权难点,最终帮助委托人赢得了胜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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