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连东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就职于吉林信可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交叉案件、行政诉讼等领域。他拥有十余年法院、税务、检察院、纪委监委多系统从业经历,法律功底扎实,实务阅历深厚。
此次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为物业公司及多名受害业主,被告是私自改造车库的小区业主。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对电梯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费用是否合理。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有现场照片、违章整改通知书、电梯维修合同、付款凭证、维修发票、微信沟通记录等,但缺乏直接证明被告行为与电梯损坏因果关系的关键证据。
杨连东律师介入后,对已有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进一步固定证据以证明被告私自改造、损坏电梯、拒不赔偿的全过程。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提出“不是我损坏”“电梯系物业人为破坏”“费用过高”等抗辩理由。杨律师逐一回应,从法律上清晰证明被告的违规挪动行为与电梯损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主观存在明显过错,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他围绕侵权责任构成、损害结果、费用合理性、责任主体四大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强调被告为私利擅自改动公共设施,违反物业管理规定,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利,电梯维修费用真实、必要、合理。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杨连东律师的代理观点,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物业公司赔偿5600元,向五位受害业主每人赔偿500元,合计81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杨连东律师处理证据问题的方法论是:第一,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包括现场照片、合同、凭证、沟通记录等,完整还原事件过程;第二,针对对方的抗辩理由,逐一梳理事实,严密对应证据,从法律层面证明己方主张;第三,围绕案件的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以扎实的证据链和清晰的法律逻辑瓦解对方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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