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希望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身后的财产,于是会立下遗嘱。但并不是随便写一份遗嘱就能生效的,生活中就有不少因为遗嘱不符合条件而引发纠纷的案例。比如有人随手写了一份遗嘱,没注意格式和要件,结果最后被判定无效,家人为此闹得不可开交。那么,遗嘱想有效成立必须符合哪些条件呢?
一、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说,就是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如果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举个例子,老张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在意识不清的状态下订立了一份遗嘱,这份遗嘱就是无效的,因为老张此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是受到胁迫、欺骗等情况下订立的。而且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老王在被儿子威胁的情况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都给儿子,这种受胁迫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另外,遗嘱也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如果老李在遗嘱中把属于妻子的财产也进行了处分,那么涉及处分妻子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
三、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比如,小李订立了一份代书遗嘱,但只有一个见证人,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无效的,因为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
四、见证人要符合条件
在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中,都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小张订立代书遗嘱时,让自己的继承人儿子作为见证人,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遗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遗嘱有效成立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遗嘱的变更、撤销,遗嘱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解决遗嘱相关的难题,让你在处理遗产问题上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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