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交通事故致死责任及赔偿案中,原告方的近亲属在交通事故里不幸离世,悲痛之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与登记车主承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肇事方和登记车主分别提出死者存在过错应减轻责任、自身无过错不应担责且垫付费用需抵扣等抗辩。该案件由陕西西安杨稳定律师代理,杨稳定律师就职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已有4年。
在案件处理前期,杨稳定律师利用自己西北师范大学的学习背景以及在大量民商事案件中积累的经验,迅速全面地梳理事故证据。面对肇事方提出的“死者过错减责”抗辩,杨稳定律师从事故因果关系角度进行驳斥。她结合在过往交通事故案件中处理证据的经验,指出交管部门认定肇事方醉酒、超速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并无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为,从而牢牢锁定肇事方为全责赔偿主体。
案件审理过程中,杨稳定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学功底,针对登记车主“名义车主免责”的抗辩,从车辆实际管控、投保义务归属等方面进行精准分析。她曾处理过类似涉及车辆登记与实际使用关系的案件,清晰地指出虽然登记车主仅为名义车主,但在车辆投保义务等方面存在一定责任界定依据。不过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最终认定登记车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避免了责任被不当稀释。
同时,杨稳定律师系统地构建赔偿体系。她熟知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地赔偿标准,全面梳理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事宜支出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并逐项进行核算。这得益于她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尤其是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经验,确保赔偿项目无遗漏、无低估,最大化保障了家属的财产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肇事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登记车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驳回被告方减轻责任、抵扣费用的抗辩,支持了原告方绝大部分诉讼请求,切实维护了死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杨稳定律师作为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以及律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凭借其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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