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长源律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本科,200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至2021年,他在江苏金锡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21年至今在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继续深耕法律业务。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独立代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涵盖公司诉讼、合同纠纷、股权争议等众多领域。同时,他还常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和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负责日常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工作,也是梁溪区法律援助律师,积极提供法律援助。
郭长源律师多次受邀为小学和社区等单位开展普法宣传专题讲座,展现了他对法律普及工作的热情和担当。他还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无锡市律师协会会员,梁溪区科技创新和产业链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梁溪区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20232025年度“律图”平台客户好评五星律师。
在郭长源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令人印象深刻。2022年1月5日,被告河南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一张1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23年1月4日。这张汇票经过多次背书转让,最后到了无锡某换热器有限公司手中。然而,2023年1月4日汇票到期,该公司提示付款却于1月9日因“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遭拒付。
郭长源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全面梳理证据,收集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对账函、核算项目明细账、拒付证明等,夯实了票据权利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他精准确定诉讼策略,认定案涉汇票为有效票据,原告为合法持票人,有权行使追索权,且出票人、背书人等应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他将出票人、收款人、前手背书人全部列为被告,确保追索范围完整。庭审中,四名被告均缺席,郭长源律师依法主张被告缺席不影响案件审理,请求法院依据原告提供的书面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同时,他精准计算利息,主张自汇票到期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最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四被告连带支付票据款100万元及相应利息。
郭长源律师秉持“以工学逻辑之严谨,察法律事实之细微;以法学理论之精深,护客户权益之周全”的执业理念,始终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他在办案过程中,如实告知案件情况,不承诺胜诉,及时向客户反馈案件进展。
未来,郭长源律师将继续深耕法律专业领域,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法律之路上不断前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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