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XX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卷宗里,有这样一个细节引人深思:公司账面当时有余额420余万元,却被职工举报拖欠7-12月工资425050.05元。这一情况看似施XX罪责难逃,但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的黄健律师却从中发现了转机。
2024年,施XX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江西省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黄健律师及周XX律师为施XX辩护。黄健律师熟悉刑事辩护程序规则,他深知在此类案件中,需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要点。
在紧张的时限内,黄健律师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没有陷入常规的证据罗列,而是围绕案件主体、主观故意、行为与结果关联性等核心要点展开辩护。他指出,欠薪主体为X公司,施XX是否构罪取决于公司是否涉嫌犯罪。从主观上,公司董事会已决议发放工资、明确资金渠道,无拒不支付的故意;从客观上,公司已通过股东方代发部分工资,实施了支付行为,且工资发放并非必须经施XX签字,职工工资拖欠并非其行为导致。
若按普通代理思路,可能只是简单地为施XX进行一般性辩解,很可能错失关键节点。而黄健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施XX找到了有力的辩护路径。
最终,江西省XX县人民检察院依据审查结果,决定对施XX不起诉。不过,被害人若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该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或直接向江西省XX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黄健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施X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同时也为可能出现的后续情况做好了相应准备,为当事人保留了应对后续可能问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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