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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运营劳动者获法院支持,律师助力追回应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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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4 · 1810人看过
劳动争议专业律师 班兆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04人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23115751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77619405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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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该如何界定,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问题又该如何维权?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班兆然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代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讨回了公道。
直播运营劳动者获法院支持,律师助力追回应得权益

2022年3月28日,黄某入职已注销的某网络科技公司,从事直播运营工作。黄某接受公司的考勤与工作管理,公司也按月发放劳动报酬。然而,直到2022年7月26日,公司才与黄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存在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差额、未报销黄某垫付直播投流费用等问题。后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解散并注销。黄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先后提起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股东及关联主体承担用工责任。

律师的核心论证

公司方提出抗辩,主张与黄某是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他们认为双方没有签订早期的劳动合同,且工作模式更像是合作。

班兆然律师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1.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黄某接受公司考勤与工作管理,公司按月发放劳动报酬,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定要素。

2.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直到2022年7月26日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3.拖欠工资及费用的问题:公司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差额以及未报销黄某垫付的直播投流费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4.责任主体的确定: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注销后,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所以公司股东应为黄某的权益负责。

最终法律结论是,公司与黄某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的行为构成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黄某有权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仲裁/判决结果

某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确认黄某与涉案公司自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10月20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令涉案公司两名股东共同向黄某支付拖欠工资、未足额发放工资差额、垫付直播投流费用、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全部合法款项,驳回对其他无关联主体的诉讼请求,黄某的核心诉求均获法院支持。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劳动用工领域,企业常见的错误认知包括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逃避责任,随意拖欠工资等。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即使公司注销,股东仍需对公司的劳动债务承担责任,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等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这对用人单位是一个警示,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规范用工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对劳动者而言,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班兆然律师在该类案件中的专业价值显著。在证据组织方面,通过钉钉打卡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夯实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核心事实。在法律定性上,精准认定劳动关系,明确各项权益的法律依据。在庭审策略上,全面反驳对方程序与实体抗辩意见,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劳动者的每一份付出都应得到应有的回报,在法律面前,公平正义不会缺席。班兆然律师用专业和责任,为劳动者撑起了一片权益的保护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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