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杭川律师于四川三才(盐边)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水泥买卖欠款案。原告A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水泥购销合同,被告书面指定专人负责水泥采购、对账及结算事宜。原告依约足额供应水泥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被告仅支付少量货款后,拖欠百余万元尾款拒不支付。经被告指定人员签字对账确认欠款金额,被告却以“对账人离职、未正式结算、涉嫌串通虚构货款”等理由拒付。从法律层面看,这里存在对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的认定争议,以及被告提出的种种抗辩理由是否成立的问题。
杨杭川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抓住“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这一关键突破口。他系统整理了购销合同、交货单、对账单、增值税发票、税务抵扣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闭环,以证明指定结算人的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在合同约定违约金偏高的情况下,他通过法理与情理结合的专业说理,既确保委托人本金100%支持,又争取到法院认可的合理违约金。同时,他逐一击破被告提出的“未结算、串通、发票提前开具”等不成立理由。
最终,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对账人员系被告合同指定的项目结算负责人,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被告全部抗辩均无事实与证据支撑;原告已完整履行供货、开票、交付等全部合同义务,被告逾期付款已构成违约。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货款百余万元,并支付法院依法调整后的违约金十余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近两万元全部由被告承担。与被告最初的抗辩态度相比,这一结果可谓是全面胜诉,充分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结合四川攀枝花地区的办案经验,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案件时,从证据视角来看,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要像本案中杨律师一样,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以应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各种抗辩。同时,对于合同中关键条款的解读和运用,也需要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确保在庭审中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观点。在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被告的无理抗辩时,要保持冷静,精准分析,找到关键突破口,才能实现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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