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徐XX和李XX接到立案通知,他们因在承办曹XX等人案件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被指控滥用职权罪。这起案件中,他们在2012年5月案件侦查终结、审批同意移送审查起诉后,擅自将卷宗搁置、未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还违法解除5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导致案件被搁置长达10年。期间,嫌疑人曹XX死亡无法追责,姚X在脱管状态下实施犯罪,造成严重后果。
徐XX和李XX的家属找到了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的王之虎律师。王之虎律师有着20余年公安机关工作经验,自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曾成功办理多起无罪辩护、不起诉等有利结果的案件,还主编、执行主编多部刑事专业著作,撰写的多篇论文获省、华东地区专业奖项。
王之虎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案件的证据链进行了细致的拆解。此前他处理过一起相似的渎职案件,深知证据在这类案件中的重要性。他发现,虽然徐XX和李XX存在搁置卷宗等行为,但案件危害后果具有多重原因。原公安局长王X某刚受贿干预案件也是导致案件搁置的重要因素。在侦查阶段,王之虎律师就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提出自己的观点,为后续的辩护打下基础。
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徐某某十个月、李某某八个月有期徒刑。王之虎律师认为,徐XX和李XX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他在庭前会议中,向法院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强调不能仅仅因为案件的严重后果就忽视了徐XX和李XX的从轻情节。
庭审过程中,王之虎律师从程序辩护的角度出发,指出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之处。他结合自己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条理地进行辩护。他提到,虽然二人的行为存在不当,但不能将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他们,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之虎律师的辩护核心意见,认定徐XX、李XX构成滥用职权罪,但考虑到他们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危害后果具有多重原因,对二人均免予刑事处罚。
王之虎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通过精准的证据链拆解和有效的程序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佳的结果。他是山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等多个职务的担任者,还获得过“山东省优秀人民监督员”等荣誉称号,是当之无愧的省优秀刑辩律师,始终以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核心,为当事人提供了精准、高效的刑事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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