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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证孩子怎么上户口?

时间:2024-02-22 13:30:15 浏览:36544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对于没结婚证就生育孩子如何上户口,可以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孩子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出示孩子母亲的病历也可办理。
没结婚证孩子怎么上户口?

结婚证孩子怎么上户口?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四)如果孩子没有在医院的出生证明,出示孩子在医院出生的母亲病历。

也可以通过国家审批的鉴定部门,孩子父母与孩子做亲子鉴定

1、孩子户口落在父亲户口本上,孩子属于孩子父母共同所有。

2、由公安户籍部门给孩子落户后,向计划生育部门通知,按照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孩子父母分别收取未婚生育子女的社会抚养费

3、资料参考: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相关知识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以上就是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生育孩子时如何给孩子上户口的解答。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情侣们在结婚前就已经生育了子女,因此在办理子女户口等手续时十分不便,但是不管是办理何种手续都要符合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资料与文件才可以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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