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在结婚前就买好了房子,本想着和另一半和和美美过日子,可谁能料到婚姻出现问题闹到了离婚这一步。这时候婚前买的房子该怎么算就成了大难题,很多人对此都一头雾水,不知道房子到底归谁,是一人一半,还是完全归买房的一方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个房子通常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一般不能要求分割。比如小李在结婚前自己出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之后和小张结婚,几年后两人离婚,这套房子依然属于小李,小张没有权利分割。因为这套房子是小李在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与他们的婚姻关系没有关联。
二、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要是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在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需要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王婚前付了30万首付买了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王,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小王需要给妻子一定的补偿。确定补偿数额时,一般会先计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占总房价款的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子的现值,然后将所得结果的一半补偿给另一方。
三、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子,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离婚时都可以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比如小赵和小钱在婚前共同出资买了套房子,小赵出了60%的钱,小钱出了40%的钱,离婚时就可以按照这个出资比例对房子进行处理。要是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要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这样才能主张分割房子。
四、父母出资购买
父母出资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全资购买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例如,小孙父母在小孙结婚前全款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孙名下,小孙离婚时,房子就归小孙。要是一方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属和补偿问题与上述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类似。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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