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教服务合同纠纷:信赖基础丧失,合同能否解除?
案件背景
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共9节私教课,每节280元,支付费用2520元,未签书面协议。张X指定王X为专属私教,王X离职后,张X法定监护人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公司仅同意退还70%,双方协商无果后,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起诉。
争议焦点与法院认定
合同是否有效:法院查明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协议,但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
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主张不同,张X方认为私教服务基于对王X的信赖订立,王X离职后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有权解除;公司未明确回应。法院最终认定该私教服务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王X离职后,张X不同意更换教练,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张X解除合同的请求合法有据。
费用退还金额:张X要求全额退还1680元,公司仅同意退还70%。法院结合证据认定剩余6节课费用为1680元,支持张X全额退还的请求。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车辆保险合同纠纷:顺风车搭载乘客,是否属营运?
案件背景
张X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其子李X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后协商线下付款取消订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起诉,要求赔付车辆损失、路灯修复费及评估费、诉讼费。
争议焦点与法院认定
是否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认为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属于营运,符合免责情形;马学兵律师认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接单时间、路线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法院采纳了马学兵律师的意见。
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提出异议;马学兵律师认为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法院支持了马学兵律师的观点,对于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
法律建议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签订合同和处理纠纷时,大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收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这些都可能在维权时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对于合同中的条款要仔细研读,尤其是涉及到自身权益和责任的部分,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专业律师助力维权
在这两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马学兵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让他在处理复杂的合同纠纷时游刃有余。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私教服务合同纠纷中,他精准定位核心诉求,高效梳理案件脉络,强化证据支撑,确保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中,他精准界定法律边界,全力捍卫投保人权益,彰显了专业理赔维权能力。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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