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手中仅有马某因工作繁忙可能无暇照顾孩子的初步印象,没有切实证据证明孩子在马某抚养下成长受影响,在抚养权争夺上处于信息和证据劣势。2023年,何某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时,马某找到顾丽媛律师寻求帮助。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已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数百起,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熟知抚养权纠纷的关键要点。她第一时间想到要全面收集证据,证明马某虽工作忙但仍有能力且一直用心照顾孩子。
距离法院开庭还剩20天。第1天,顾丽媛律师完成委托手续,当晚便与马某沟通,详细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日常情况,列出证据收集清单。第2天,顾丽媛律师前往孩子所在学校,与老师交流,获取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学习成绩变化等情况,老师表示孩子成绩虽有波动但并非因马某照顾不周。第3天,顾丽媛律师收集马某为孩子购买学习资料、参加兴趣班的票据,证明马某对孩子教育的重视和投入。第4天,她走访马某的邻居,获取邻居关于马某照顾孩子的证言。第5天,顾丽媛律师整理马某与孩子的互动照片、视频等资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第6-10天,顾丽媛律师研究类似案例,制定庭审策略,准备法律文书和辩论要点。第11-15天,顾丽媛律师与法院沟通,确定调解方案,尝试与何某及其代理人协商,表达马某的意愿和立场。第16-19天,顾丽媛律师持续跟进协商进展,根据对方反馈调整策略,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第20天,在法院主持调解时,顾丽媛律师依据收集的证据和精心准备的方案,为马某据理力争。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婚生子由马某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马某负担;婚生女由何某直接抚养,马某支付抚养费;何某享有对婚生子的探望权。虽然调解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最初的抚养权归属情况,但顾丽媛律师为马某争取到了婚生子的直接抚养权,保障了马某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权利。如果后续何某在探望过程中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顾丽媛律师告知马某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调整探望方式和时间,为马某保留了维护孩子权益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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